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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行河长制 打造河畅水清生态凤县

来源: 陕西河长     发布时间:2023-02-03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近年来,凤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近年来,凤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凤县建立县、镇两级总河长、河长、警长以及村级护河员管理体系,明确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职责。积极整合秦岭生态保护网格员、农村公共设施管护员、护渔员等职责。通过明确县镇村三级河长和两级警长,建立健全河湖管理责任体系和协作联动机制,分工协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凤县以开展“最美家乡河”创建评选活动为落实河长制的重要抓手,深入推动河长制的落实。以“七无四有”为标准,即无乱采乱挖、近岸无乱建乱占、河道无污水直排、河道无垃圾、堤防无损坏、绿化无损毁、禁捕水域无非法捕捞,有湿地景观、有安全警示、有水文化展示、有宣传报道,明确目标任务。近3年来,累计开展河道巡查活动403次,处理群众举报反映采砂等事项50起,与县公安局联合查处违规采砂案件7起,查处河道内违规采砂案件7起。破解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大突出问题,打通河流行洪通道,拓宽水域面积,促进水域岸线空间的有序发展。

    为加强对嘉陵江水生态环境的管理保护,2018年凤县编制完成《宝鸡市凤县嘉陵江一河一策方案》;2020年开展县域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完成嘉陵江、安河等27条河流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2021年编制完成《陕西省嘉陵江岸线与利用规划》,2022年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优化发展空间布局,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嘉陵江流域规划体系。通过长期管理,全县重点河段水质标准均达到Ⅱ级以上,水功能区、水源地水质市级评价均为合格。


凤县通过创建“最美家乡河”,对河道沿线现有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造册登记,污水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制定并更新了《凤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开办畜禽养殖场。凤县地处秦岭山区,群众居住分散,水灾害防御工作压力大,预警难度高,因此率先在宝鸡市实施《凤县水灾害防御监测预警平台》项目,除监测河道水文数据以外,还监测河道重点段作业行为,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为水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依据。

      为有效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强化河长责任,凤县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总河长牵头、河长分工负责、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参加、第三方监测评估的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将考核内容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切实增强各单位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


凤县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沿河城乡规划布局合理得当,河湖景观自然优美,人水和谐,沿河群众幸福感普遍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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