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公告严厉打击渭河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渭河干流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道生态健康,形成规范有序的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合理开采渭河干流砂石资源,依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盗采行为。近日,渭南市河长办、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与渭南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严厉打击渭河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通过渭南广播电视台滚动播放、微信转发、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提高全社会生态意识、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奋力开创河道采砂管理的新局面。
通告明确
河道砂石属于国家矿产资源,河道采砂须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及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严禁进行采砂活动;河道“三无”采砂船舶一经发现,由水域所在地政府组织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通告指出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砂石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强调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禁止渭河采砂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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