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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实施《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陕西省河湖长履职规范》《陕西省河湖长巡查制度》

来源: 陕西河长     发布时间:2021-10-15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日前,省河长制办公室向各市区河长办、省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印发《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陕西省河湖长履职规范(试行)》《陕西省河湖长巡查制度(试行)》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对进一步强化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落实各成员单位任务,夯实各级河湖长责任,规范各级河湖长履职行为和巡查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省河长制办公室结合我省河湖长制工作实际,制定印发的《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召集人和召集方式等工作内容。《陕西省河湖长履职规范(试行)》从总则、主要职责、主要任务、履职方式等方面规定了河湖长履职行为和总结考核工作内容。《陕西省河湖长巡查制度(试行)》分别明确了适用范围、河湖长巡查范围、巡查方式、巡查频次和巡查内容,以及巡查组织、巡查记录和问题处置、监督检查等工作内容。

    《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陕西省河湖长履职规范》《陕西省河湖长巡查制度》印发实施以来,各地积极贯彻,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工作,规范河湖长巡查制度,切实做好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为有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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