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杨凌区水务局、韩城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11年11月16日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和陕西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适用规则的通知》(陕水发〔2011〕123号)文件中,第 17 页第 34 项“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的处罚标准予以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见附表。 请各执法主体严格按照更正后的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陕西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pdf
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机构
地市水利/水务局
厅直单位
其他网站
陕西省水利厅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Shaanxi Province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主办单位: 陕西省水利厅
备案编号: 陕ICP备19016449号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39 公安机关备案号: 61010202000160
地址: 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编: 710004 电话: 029-61835268 邮箱: sxsl_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