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厅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在全省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3-00028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23-11-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陕西省水利厅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在全省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10-31 17:16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杨凌示范区水务局、韩城市水务局,农业银行陕西省各二级分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用足用活金融支持节约用水政策,经陕西省水利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农行陕西省分行”)充分酝酿沟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陕西省“节水贷”是陕西省水利厅、农行陕西省分行为有融资需求的用水单位、节水服务企业搭建的专项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农行陕西省分行对符合条件的用水单位、节水服务企业实施贷款优惠支持。

      (一)支持对象

      陕西省“节水贷”融资服务对下列有融资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用水单位和节水服务企业给予支持:

      1.工业、服务业用水企业;

      2.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经营单位;

      3.农村集中供水单位(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4.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他用水单位;

      5.按照市场化机制,为上述1-4类用水单位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和咨询等服务的第三方企业;

      6.开展节水产品研发和节水装备制造的企业;

      7.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经营企业。

      上述1-4类统称为“用水单位”,5-7类统称为“节水服务企业”。

      (二)支持项目

      1.节水基础设施建设;

      2.节水技术改造;

      3.雨、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项目;


      4.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5.节水设计、计量、咨询及节水设施运行管理;

      6.节水产品研发和节水装备制造;

      7.符合农行陕西省分行实施贷款优惠支持条件的其他节水项目。


      (三)优先支持情形

      1.优先支持信用记录良好的陕西省先进节水技术、优质节水产品和节水优质服务机构的发展壮大;

      2.用水单位中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标杆企业(单位)、水效领跑者企业(单位);

      3.优先支持使用《国家成熟适用节水技术推广目录》《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中的节水产品、技术和装备的节水项目;

      4.优先支持节水效益明显、具有推广价值的节水项目;

      5.优先支持开展合同节水管理的节水项目。

      二、优惠政策

      (一)农行各级机构要主动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领域的信贷需求优先保障信贷资源,加大项目贷款投放力度。

      (二)对纳入“节水贷”服务范畴的用水单位、节水服务企业和节水项目,建立贷款审批及放款流程绿色通道,提高贷款办理效率。

      (三)在业务资源和融资成本上适用绿色金融优惠政策,在审贷条件上享受灵活丰富的抵质押担保方式组合。

      (四)对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增加中期贷款投放,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利率优惠。

      (五)对于贷款涉及的有关评估费用、抵押登记费用等各类费用由相关银行按规定给予减免。

      (六)农行陕西省分行对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成效良好的分支机构在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

      三、申请程序

      在陕西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 “节水贷”支持范围的用水单位、节水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均可以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一)支持对象申请

      申请单位提出贷款申请,填写《陕西省“节水贷”项目申请表》(附件)。为保障申报材料真实性,申请单位需在“单位承诺”栏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申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原则自主选择县级或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审核。

      (二)项目初审

      县、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资格、贷款用途、节水效益等进行初审把关,初审通过的项目推荐至省水利厅,形成全省“节水贷”备选项目库。

      (三)信息共享


      省水利厅将全省“节水贷”备选项目库信息与农行陕西省分行共享,由农行陕西省分行向辖内各分支机构推送。

      (四)项目审贷

      农行陕西省分行辖内各分支机构按照授权对申请客户及项目进行独立审批,自主决策,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综合考量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资信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申请项目审批通过后,将最终审批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五)贷后管理

       农行陕西省分行辖内各分支机构应加强对资金流向、风险情况监测,确保贷款申请单位合规合理使用资金,并分别于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将本行发放“节水贷”信息向农行陕西省分行乡村振兴金融部报送,农行陕西省分行将相关信息与省水利厅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联动。“节水贷”是绿色金融创新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有融资需求的用水单位、节水服务企业积极申报,对申请单位和项目及时审核、报送。全省各级农行要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省水利厅会同农行陕西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统筹联动,提高质效。

      (二)推动融资对接。省水利厅与农行陕西省分行定期共享“节水贷”项目信息,引导辖内各分支行及时跟踪“节水贷”项目库情况,积极与申请单位对接,做好“节水贷”融资及配套综合金融服务。各市、县(区)也可结合实际,将当地“节水贷”申请信息同步推送至当地农行,形成工作合力。

    (三)及时总结宣传。省水利厅与农行陕西省分行定期总结评估全省“节水贷”融资工作成效,提炼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金融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助力全省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附件:陕西省“节水贷”项目申请表.wps

陕西省水利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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