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5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3-00238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5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3-10-09 11:33

A类

公开

陕水复函〔2023〕50号

签发人:郑维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5号建议的答复函

陆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荔县加快排碱渠综合整治的建议》(第2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荔县农田排水(碱)系统始建于1956年,1998年建成,由洛惠渠灌区大荔排水工程和朝邑内滩排水工程组成。由于排灌系统建设时间较早,标准偏低,随着运行年限增加,渠道衬砌破损严重,泵站设备老化,渠道建筑物及田间工程不配套,排水干支沟垮塌淤积,造成地下水位上升,易形成涝渍灾害。

    为保障群众正常农业生产,近年来,省水利厅对渭南市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一是结合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通过2019年度渭南市东雷抽黄塬下总干北干退水渠改造工程对朝邑内滩排灌系统干渠上段1.4公里进行了改造。二是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汇报,争取将渭南市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纳入全国重点涝区治理规划给予支持。三是结合渭南市项目前期工作及申报情况,商省财政厅,逐年通过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对渭南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补助支持。2022年安排省级水利发展资金8600万元,2023年计划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0000万元,用于支持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办理计划文件。四是积极对接省农业农村厅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向灌区配套,2019-2022年,共支持渭南市建设高标准农田171.31万亩,总投资19.4亿元。五是鼓励渭南市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渭南市已积极对接金融机构,落实建设资金;大荔县已签订排碱渠改造提升综合利用光伏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引进社会资本。

    2021年发生严重内涝灾害后,为恢复全市排水(碱)工程作用,改变逢雨成灾严峻现状,2022年初,渭南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了农田排水(碱)工程恢复保护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加快规划编制。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全市农田排水(碱)工程恢复保护工作的决定》,市政府审核印发了《全市农田排水(碱)工程恢复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规划》,为各县区有序推进排水(碱)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规范指导。截至2022年底,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恢复灾后重建任务已基本完成。大荔县治理面积8.49万亩,完成投资1.88亿元。共清淤疏浚干沟54.8km,支沟177.26km,毛沟143.19km,管涵改造4座,生产桥改造2座,过村段防护21.26km,泵站改造3座,过村段综合治理4处,流泥段综合治理1处。渠道排水的堵点、难点问题已基本解决,排涝渠系逐步打通,并成功经受住了秋季强降雨的考验。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督促渭南市加快前期工作,同时,积极商省级相关部门争取项目立项、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持续加大对排水(碱)渠道的综合整治,解决渠道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工程实施并尽早发挥效益,为群众农业生产发挥作用,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基础支撑。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3年7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水利厅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Shaanxi Province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主办单位: 陕西省水利厅

备案编号: 陕ICP备19016449号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39 公安机关备案号: 61010202000160

地址: 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编: 710004 电话: 029-61835268 邮箱: sxsl_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