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8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3-00229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8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3-10-09 11:24

B类

公开

陕水复函〔2023〕41号

签发人:郑维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凌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山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全省重点项目计划的建议》(第3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山阳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纳入《全国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陕西省抽水蓄能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装机容量1200MW,设计年平均发电20.10亿kWh,年抽水用电量26.94亿kWh。枢纽建筑物主要由麻子沟上水库、马滩河下水库、下水库右岸泄洪洞、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担陕西电网负荷中心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备用等功能,兼顾陕西省新能源消纳。2023年2月,省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山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目前省水利厅已组织对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进行审查,待报告修改完成后出具正式审核意见。

    “十四五”以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抽水蓄能项目推进工作。针对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涉水事项,全面加快全省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积极协调发改等部门,统筹考虑将抽水蓄能项目纳入流域综合规划体系,积极协调推进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禁止新建水电站有关条款进行立法解释,研究解决抽水蓄能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抽水蓄能项目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国家基本水文测绘站上下游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行政审批办理工作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在技术指导、政策帮扶等方面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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