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0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3-00226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0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3-10-09 11:21

B类

公开

陕水复函〔2023〕38号

签发人:郑维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0号建议的答复函

吴大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汉滨抽水蓄能项目加快实施的建议》(第2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抽水蓄能项目对支撑电力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碳达峰、碳中和”、发挥安康水资源优势、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扩投资稳增长、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汉滨抽水蓄能项目距安康城区18公里,上库位于安康水库右岸天柱山附近,有主、副两个库盆,主盆可装机180万千瓦,副盆可装机80万千瓦;下库利用已建成的安康水库,不涉及库区移民淹没问题,周边部分临时设施可直接利用,预计总投资170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约57亿千瓦时,新增电网调节能力640万千瓦,建成后可接入安康750千伏变电站,与关中负荷中心连接紧密,有效支撑对陕西电网调峰调频。项目建设将有效增加地方税收,显著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出行条件、居民生活和就业状况。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以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抽水蓄能项目推进工作。针对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涉水事项,全面加快全省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积极协调发改等部门,统筹考虑将抽水蓄能项目纳入流域综合规划体系,积极协调推进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禁止新建水电站有关条款进行立法解释,研究解决抽水蓄能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抽水蓄能项目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国家基本水文测绘站上下游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行政审批办理工作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在技术指导、政策帮扶等方面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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