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0-5396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2020-11-1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 2020-11-18 16:49
裴靖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汉济渭工程退水问题的建议》(第1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涉及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设计。目前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可研报告正在国家发改委申请立项审批。可研报告中退水口设置依据《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430-2008)中“退水工程布局,在充分保证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宜在重要交叉建筑物进出口设置退水设施”的原则布置。在设计过程中,水利部和我省专家充分考虑生态补水需求,在南干线西安市境内布置了7处分水口并联合布置了退水口,其中鄠邑区境内鄠邑分水口、西南郊分水口,联合布置了涝河退水口和曲峪退水口。今年4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专家评估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可研时认为“与同类型工程相比,退水口设置明显偏多,适当减少可提高工程安全运行”,目前我们正在全力争取保留已设计退水口。
    引汉济渭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向关中地区渭河沿岸的重要城市、县城、工业园区供水,逐步退还挤占的农业和生态用水”。根据我省水资源配置原则,引汉济渭工程建成后,包括鄠邑区在内受水区的水资源将得到优化配置,区内超采的地下水、挤占的农业和生态用水将逐步退还。因此,您建议中提到的有关问题,引汉济渭工程建成后,通过受水区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的落实,将逐步得到缓解和解决。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0年4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水利厅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Shaanxi Province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主办单位: 陕西省水利厅

备案编号: 陕ICP备19016449号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39 公安机关备案号: 61010202000160

地址: 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编: 710004 电话: 029-61835268 邮箱: sxsl_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