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省水利厅联合召开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371T/2023-00152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省检察院、省水利厅联合召开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

时间: 2023-07-07 11:17

会议会场


推进会主席台


王旭光检察长讲话


郑维国厅长讲话


      7月5日上午,省检察院、省水利厅联合召开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省水利厅厅长郑维国出席并讲话。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局长张建民、全国人大代表方兰、朱晓丽,省人大代表雷华锋、省政协委员李天举,人民监督员刘科伟、赵彩霞受邀参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葛迪主持会议。

      会上,省水利厅副厅长党德才通报了专项行动情况,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就检察机关推进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陕西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局长郜国明、黄河河务局局长李永亮分别围绕专项行动和陕西黄河干流水资源管理监督介绍有关工作情况。

      王旭光强调,要站位“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深化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立足“国之大者”,综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聚焦水土保持、林草扩绿、节水控水、生态治理、高质量发展、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注重系统治理,完善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陕西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审判机关及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深化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推动“线下进综治中心、线上进城乡社区”的检察职能基层“双进”延伸工作,健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各级检察院要在既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加强法律适用研究,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提起诉讼,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有价值的典型案件,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促进黄河水资源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郑维国强调,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是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行动指南,把贯彻实施水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依据,把解决我省水资源现状问题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切实提升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要聚焦重点难点,高质量完成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以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为基础,紧盯目标任务,深入排查梳理,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更新完善,分类施策推动问题解决,健全长效机制。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水资源管理部门、水行政执法机构与检察机关要加强协同协作,严格执法监管,广泛宣传动员,推动我省黄河流域取用水秩序持续好转,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陕西黄河河务局、省检察院、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黄河办)、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沿黄河流域各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系统相关业务部门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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