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取水许可审批决定的公示(2024.1)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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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取水许可审批决定的公示(2024.1)

时间: 2024-03-28 17:44 来源: 水资源水文管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技术评审,我厅拟对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取水许可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水行政许可事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取水许可事项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5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省水利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2024年拟作出取水许可审批的事项(1)

陕西省水利厅

2024年3月27日

(联系电话:029-61835218  邮 箱:1123399387@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50号水利厅3号楼水资源水文管理处     邮编:710004)




附件:

2024年拟作出取水许可审批的事项(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技术论证单位

拟审批事项

备 注

1

西咸新区第水厂

工程一期

西咸新区

沣西新城

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坤维水文水资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拟同意西咸新区第水厂工程一期通过引汉济渭工程(斗门水库)取水,年总取水量292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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