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陕西省水利厅《关于陕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陕水资发〔2021〕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技术评审,我厅拟对《沣东水厂及沣皂水源地迁建项目》取水许可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水行政许可事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取水许可事项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5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省水利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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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拟作出取水许可审批的事项(2)
陕西省水利厅
2021年6月10日
2021年拟作出取水许可审批的事项(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技术论证单位 | 拟审批事项 | 备 注 |
1 | 沣东水厂及沣皂水源地迁建项目 | 西咸新区 | 西安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拟同意按10万m3/d规模进行水源地迁建。供水区域内,优先利用地表水源供水,在超载区治理期间正常情况下日均开采量不超过8.42万m3的现状开采量,应急情况下年取地下水不超过3777.75万m3。引汉济渭调水工程建成通水后,沣皂地下水水源地将作为城市备用水源,备用取水计划和供水计划纳入城市供水统一调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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