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厅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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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厅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1-01-06 17:16 来源: 本站

      2020年以来,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强措施、补短板、加力度、促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水利法治建设,为谱写陕西扎实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水利基础支撑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进程。一是坚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2020年全省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加大对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法制审核,先后对12份重要文件进行了审核修改。三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力度,同时对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督察。四是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针对行政复议申请人对西安市水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理与处罚决定书》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例,对西安市水务局下发了《提出答复通知书》,组织力量深入进行调研,经过认真审理研究,作出了维持西安市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议决定。

      二、加强政策调研,推动重点水利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一是加大了水利政策法规调研力度。对全省“十三五”水利政策法规建设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我省新时代“十四五”水利政策法规建设建议意见。二是开展了《黄河法》立法前期调研。根据水利部和黄委部署,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对《黄河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进行安排,及时报送了我厅调研报告。三是开展了水利改革重点工作调研。依据水利部、省委改革办深化改革要点,对水利改革重点工作进行了调研,明确了2020年重点水利改革任务及责任处室,并对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调研,提出了增加农村供水水价水费改革内容。四是征集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优秀论文。开展了总基调调研活动,征集了全省水利系统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优秀论文,组织对征集论文进行了审查,并向水利部报送了11篇优秀论文。

      三、加大水利立法,为行业强监管提供法律保障。一是制定了立法计划。制定上报了2020年水利立法计划和2021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二是开展了立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农工委、省司法厅,先后深入延安、宝鸡、咸阳等市县和省外开展了渭河流域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8月31日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上报省人大常委会9月、11月先后进行了两次审议。组织开展了《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修订)》立法调研,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废止了《陕西省农村集体五荒资源治理开发管理条例》。三是开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对9部省政府规章、24个规范性文件和《民法典》涉水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并向省人大报送了清理整治结果。四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下发了总结通知,进行了督导检查,对近年来省水利厅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向主管部门报送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函》。对省节水办(科技处)起草的《陕西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厅工程移民处起草的《陕西省小型水库移民安置管理办法》,组织力量进行了合法性审核,逐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厅务会议审定印发执行。五是做好了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办理工作。对水利部、省人大、省司法厅及省级有关部门转来的30件(次)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审慎地提出了意见建议。

      四、加强水政执法,维护河湖正常秩序

    一是加强了平安陕西建设涉水工作。成立了省水利厅平安陕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平安陕西建设涉水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涉水九个方面平安建设工作明确了牵头处室和责任处室,推进了平安陕西建设涉水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突出了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了《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的意见》,从加强队伍管理的重要性等六个方面做出了部署安排,提高了水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举办了全省水利法治培训班,就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宪法及民法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内容进行了辅导讲课,并组织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工作经验交流,全省各级水政监察机构140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三是推进了河湖专项执法三年行动和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指导基层加大河湖执法巡查力度,依法查处河道违法采砂等行为,全省86件河湖违法陈年积案已经全部办结清零,并对“清零”行动进行了抽查复核和材料统计工作。四是开展了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下发了《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的通知》,明确了5个方面的监督内容,安排了专项监督的时间方式,提出了3个方面的要求,配合水利部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西安市临潼区、渭南市临渭区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五是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评选评估工作。全面评估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情况,完善改进了“三项制度”工作措施,促进了各级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和公正文明的执法进程。印发了《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不断规范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依法履职,维护了相对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六是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专项报送工作。对水政监察队伍、水政监察人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统计工作进行了安排,严格了报送程序和制度,明确了填报方式和要求,做到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七是开展了长江流域省级水事隐患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对汉中、安康、商洛三市与相邻接壤地区、水事矛盾纠纷易发区进行了集中排查,整理汇总了各市区自查报告,强化了工作措施,确保了江河安澜。八是完成了省级罚没证换证和处罚票据申领工作,与建监处配合查处了一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超资质范围开展业务监测的违法案件。

      五、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水法治意识。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和纪念12.4“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厅党组先后3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和有关党内法规,组织开展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部署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下发了《陕西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从充分认识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学习宣传的11个重点、推动水利系统学习宣传的4个方面、加强对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领导的5点要求进行了部署安排,确保了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深入开展。三是开展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下发了《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开展水利“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全省水利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分三个工作组,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厅属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对地市进行了重点抽查,并向水利部、省委普法办报送了《陕西省水利厅关于“七五”水利普法情况的报告》。

      六、加大“放管服”力度,大力改善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提升了营商环境。印发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涉水工作方案的通知》,分解落实了责任,完成了涉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办理工作。下发了《关于报送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任务考核指标的通知》,分解细化了5项考核指标,按月汇总报送了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任务考核指标。二是组织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梳理出省水利厅15项其他审批事项和6项公共服务事项均不存在变相审批或许可问题。三是组织实施了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在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共享归集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在中国陕西(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完成了5项行政许可事项认领,报送了许可事项办理信息。四是开展了“互联网+监管”系统试运行工作。下发了《审核认领“互联网+监管”系统涉水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梳理汇总了40项监管事项目录,完善了各类监管数据,提高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五是深入推进涉水行政审批工作。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网上公示工作,报送了2019-2020年“双公示”信息台账。下大力推进了网上审批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共受理行政许可项目80件,办结67件。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厅党组高度重视,先后9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推进会,研究推进专项斗争工作。以“六清”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线索清零和行业清源,加大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力度,先后两次由5名厅级领导干部带队对市县水利行业专项斗争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制定了《关于深化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建立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六清”、“六建”行动,做到了线索清仓、行业清源,加快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长效常治。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依法行政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各级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配合;二是水政执法机构队伍现状堪忧,一方面面对执法重心下移,市县机构改革后总体人员减少,许多市县没有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机构改革后厅属事业单位取消行政管理职能,执法权回归厅机关后相关处室根本无法承接行政执法职能,这种状况与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很不适应。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艰巨,政策性强,一网通办要求严,需整合各方力量;四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执行不严格,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为谱写陕西水利扎实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和引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指示精神,推动《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和《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修订工作,力争早日出台;二是深入开展河湖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促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三是总结“七五”普法经验,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力度,搞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全社会水利法治意识;四是深入推进政策研究,加强深化水利改革督察工作,促使重点水利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五是扎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一网通办”,支持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陕西省水利厅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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