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跟战:强化新时代工程质量管理 有力促进水利建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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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跟战:强化新时代工程质量管理 有力促进水利建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 2019-09-24 08:41 来源: 本站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席跟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息息相关,水利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建设优质水利工程、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水利需求,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直接关系建设目标实现和工程效益发挥。近年来,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强监管、提质量、保安全”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建设管理与质量监督,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政府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质量考核机制,强化了水利工程建设目标管控,建设管理体制日趋成熟,质量监督工作稳中有进、持续向好。但站在新时代方位和全国大局来看,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和中省“补短板、强监管”的高标准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监管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的短板, 2017年在水利部质量考核中排名垫底,2018年虽有所提升,但仍然排名靠后。
按照省委、厅党组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安排部署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通知精神,自己认真检视职责任务,针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不足和短板,在调查了解全省情况的基础上,选取比较有代表性的商洛市、丹凤县、宝鸡峡灌区进行实地调研,与基层一线管理人员、建设职工、灌区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共同研讨,找准和分析了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强化质量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机构人员不健全、经费保障不足。部分市县还未成立独立质监机构,监管职能缺位,103个县级质监机构仅48个有正式编制,其余属于临时性组建,未经同级编制部门批复。全省从业人员不足500人,承担着2000多个在建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省级质量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仅占43%,市县大多数为非专业技术的兼职人员,难以适应当前大规模水利建设质量监督任务。省级及大多数市县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由于没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全省每年“飞检”项目数量不足10个,占800多个规模以上在建项目的1%左右,比例很小,代表性不强,效果不显著。
      二是管理责任未压实、监督检查不到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实行分级管理,虽然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基本达到了全覆盖,但省市县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晰,一些工程项目监督职能交叉、权责不符,导致质量监督责任落得不实、监督任务不够明确。部分市县监督检查不到位,现场抽查频次少、方式单一,检查组织不细致,检查要求不严格,检查内容不全面,检查记录不完整,指导参建各方加强质量体系建设不够有力,项目法人、施工、监理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较为突出,对工程建设质量造成了潜在风险。
      三是参建各方质量管控不严、优质工程意识不强。一些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各方在质量控制上配合协调不够,未能严格落实各自质量责任,项目划分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原材料不合格、实体质量有缺陷、旁站监理不落实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有发生。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在提升工程质量方面的宣传引导力度小、措施少,水利工程招投标及相关资质审查中,很少或未设置质量奖项方面的要求,参建各方创建精品工程、优质工程的动力不强,近三年来,全省水利工程未获得省部级以上质量奖项。
      四是诚信体系利用不充分、威慑作用未能发挥。在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信息数据偏少,不良行为记录不全,未实现八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全覆盖。全省与全国、省市县之间没有联网互通、资源共享,半数以上市县未设置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信用专栏,市场信用平台利用不充分。失信行为查处惩戒不强,近三年来,三分之一以上地市及90%的县区未对水利工程质量或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做出过行政处罚,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威慑作用未能发挥。
      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新时代治水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工程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必须深刻认识这一基本特征,认真践行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方针,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以防范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风险为核心,坚持建管并举、量质并重、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原则,切实强化新时代工程质量管理,高质量推动水利项目建设整体上一个新的台阶,有力促进水利工程效益发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
      1、夯实有关各方质量管理责任。按照分级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各级的政府监管责任,构建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管责任体系,不断提高政府监管效率效能。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项目法人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建立奖惩分明、惩戒有力的责任追究机制。
      2、严格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全面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和“四项制度”,加快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程建设。以“钉钉子”精神严把原材料进口关、施工质量关、设备采购关和竣工验收关,加强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坚持开展水利工程优质奖评比活动和“仪祉杯”劳动竞赛,对获得质量优质奖和省级以上文明工地的投标人适当加分,营造重视质量、追求质量的良好氛围,力争在省部级以上质量奖项上取得突破。
     3、加大工程质量检查力度。加强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和项目法人第三方检测,相互配合、多管齐下,力争预防在先、控制在前。积极开展政府“飞检”,规模以上水利工程“飞检”覆盖率不少于5%、省级重点项目达到 100%。建立质量稽察和“飞检”问题共享机制,坚持“一项一单”,督促对质量问题全面彻底整改。严格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考核,加大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抽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4、强化市场主体行为监管。加快与全国水利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督促市场主体完善信用档案,争取信息完整率在80%以上。做好信用信息评价,原则上每季度通报一次市场主体违反质量安全、建设程序等方面问题,每年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市场主体全面复评。建立黑红名单制度,实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充分运用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管理、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5、抓好质量管理基础建设。积极申请落实“飞检”财政经费,推进“飞检”工作持续 全面开展。督促市县健全机构、配齐人员、明确职责,为质量监督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市县的督查指导和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不断增强基层质量监管能力。积极与先进省市、科研教育机构交流学习,组织开展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全面提升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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