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华:对西安市河长制暨河湖“清四乱”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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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华:对西安市河长制暨河湖“清四乱”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 2019-09-24 08:27 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

      根据厅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统一安排,7月中旬,我带队实地走访了西安市河湖长制作战指挥部,采取与市、县(区)河长办干部交流座谈、实地察看河湖“清四乱”工作等方式,就西安市河长制暨河湖“清四乱”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听取了基层关于河长湖长制暨“清四乱”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成效

      2016年11月和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2017年2月和2018年2月,陕西省委分别印发了《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关于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分别举行了河长制和湖长制启动大会,在全国较快启动了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

      西安市境内河网密集,自古有“八水绕长安”之美称。当前,水生态正在成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新名片。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治水兴水战略部署,健全机制,紧盯“一三五”治水目标,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全市116条河流、140座湖库水质不断向好,渭河干流西安段水质显著提升,创建了河长制“西安样板”。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促进河长制湖长制规范化管理。西安市共明确河长湖长2687人、河警239人,河湖库渠实现河长湖长全覆盖,筑牢责任网。制定印发了《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各区县、开发区,涉河镇街和园区制定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200余件。印发河长湖长巡查制度、管理制度、公示制度等10项制度,出台了《西安市河湖长制工作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办法》《西安市河湖长制问责暂行办法》,各区县、镇街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类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制度140多项。坚持对各区县、开发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月考核、季点评、年排序,定期通报,不断促进河长制湖长制规范化管理。

      二是探索创新推动机制,促进河长制湖长制高质量落实。以“综合+专项”模式,建立市、区县两级河长制作战指挥部,市河长制作战指挥部将河流问题变任务、治水任务变项目、工程项目变作战图,实行挂图作战、按表督战,使以往的“九龙治水”变为“一龙管水”,提高了治水效率。市人大、政协坚持每季度对河长制湖长制视察督查,两办督查室、市河湖长办、市环保局坚持每月对突出问题和重要事项联合督办,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了立体监督机制。各民主党派视察监督河长制200多次,因河长制落实不力,市纪委组织集体约谈了两个区县政府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与长安大学合作,对市级河流进行体检式评估,查找问题,研究对策,推进治理。借鉴南方省市的经验做法,探索全流域治理激励措施,制定《西安市潏河生态补偿办法》,调动了潏河上下游治水积极性。

      三是综合施策,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实转变。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对辖区所有河湖库渠、涝池、陂塘进行细致排查,高标准清理整治。携手公安、检察系统,加大涉水违法打击力度,累计作出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73件、办理刑事案件110件,有效震慑了涉水违法行为。以“一三五”治水目标为引领,“工程治水、生态治水、技术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五策并举,综合治理。在“治污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2018年以“剿劣水”为重点,实施剿劣水“十大工程”,采取河长包抓、专项督办、考核排名等方式,推进剿劣水工程项目落实。同时,突出抓好九个示范河湖示范段建设。建成了42座市级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成西安市河长信息管理平台,对河长河情实时在线管理,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组织观摩了平台建设经验,被评为“水利先进实用技术优秀示范工程”。组织开展“河小二”主题宣传和志愿者巡河,示范河长、最美河长湖长和最美河湖推选评比表彰;举办全市中学生“我爱家乡河”征文大赛,2.43万中学生积极参加,全民爱水护水氛围日益浓厚。

      四是以全域清、彻底治、长效管为目标,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2019年3月18日,西安市总河湖长、市长李明远签发《坚决打赢全市河湖“清四乱”攻坚战》总河湖长令,要求各级河长湖长“挂帅亲征”,各区县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完成河湖“清四乱”任务。全市快速形成了“政府领导、检察协同、河长组织、水务牵头、部门配合”的“清四乱”工作格局。全市2000余名各级河长湖长走向河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西安市水务局和各区县水务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之责。市水务系统成立了6个“清四乱”督导组,分片包干,及时跟进督导。全市“清四乱”工作进展挂图列表,每周汇总,向各市级河长报告并下发各区县、开发区党委、政府和河湖长办。与此同时,全市公安、城市管理、秦岭保护、河道管理等部门积极协同,合力推进清理整治工作有效落实。目前,全市水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联合行动共126次,有效推动了一批问题的解决。在这场河湖“清四乱”攻坚战中,西安市对照水利部排查整治标准,自我加压,向全域整治推进。在抓好渭河、沣河、灞河等7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区县、开发区组织力量,对全市116条河流、140座湖库、328条沟渠、42座陂塘、535座涝池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组织力量,强化保障,推动整治销号。对未完成销号的问题,相关区县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了整改落实任务。与此同时,针对秦岭北麓的高冠峪河道历年来虽多次清理整治,但反弹严重,动真碰硬,把高冠峪河道清理整治作为重点和突破口,属地长安区、鄠邑区、高新区精心制订清理整治方案,组织力量集中清理整治。4月10日前,顺利完成了高冠峪河道63处全部违建整治销号任务,带动促进了其他各区县工作。截至6月底,西安全市累计排查疑似河湖“四乱”问题1187个,确认为“四乱”的问题1114个。目前,清理整治销号980个,正在清理整治27个。纳入限期整治的106个,确认为“非四乱”问题销号74个,累计投入13万余人次,机械5000余台班,清理垃圾60万余立方米,拆除违建566余处、19.7万多平方米。目前,西安市正积极组织“回头看”,巩固清理整治成果,促进转化为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和了解到在河长湖长制推进和河湖“清四乱”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还不够高。在一些地方的部分干部和群众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思想认识不够高,重视不够,基层河湖管理部门力量薄弱,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和沟通机制尚未完全健全,在落实河长制九大任务和湖长制六大任务方面协作配合不够紧密,单打独斗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在涉水项目统筹、联合执法等方面也存在配合不够。部分群众爱护河湖意识不强,常有垃圾倾倒入河入库行为。

      二是个别基层河长湖长履职能力不足。巡河管河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对市上制定的各级河长巡河制度坚持的不够到位,工作缺乏章法、简单粗放,发现处理河湖问题的能力不够强,办法不够多。

      三是部分县区河长办组织架构保障不够有力。部分区县和镇街级还存在没有专门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构,一些区县从事河长制工作人员属于抽调,人员不稳定,给工作推进带来一定影响。同时,河湖管护治理投入机制未完全建立,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治理和保护的投融资体系不完善。

      四是河湖清四乱还有一些硬骨头要啃。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对专项行动清理整治工作均投入了大量资金,涉及的补偿和清理资金,无明确支持标准和要求,资金压力较大;由于河湖管理范围还未全面划定,给河湖管理范围内违建精准认定和清理整治造成一定困难;由于河湖“四乱”问题成因已久,目前小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按照水利部相关政策,后期通过限期整改的方式应加快整改销号。

三、下一步对策与建议 

      通过对调研情况的总结梳理,结合实际,在下步工作中,要重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压实压紧各级河长湖长责任。加强河湖管理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事,河湖“清四乱”“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设障碍”等专项行动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全面压紧压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责任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全力推进河长湖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进一步加强河长湖长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办“组织协调、监督考核”作用,进一步完善成员部门联动、巡查督查、考核奖惩,以及联席会议制度,按职尽责,密切配合,全力推动河长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抓好河长培训,对各级河长湖长进行以政策法规、依法履职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强化各级河长湖长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抓好河湖巡查保洁队伍建设,结合各自辖区河湖库渠分布实际,因地制宜建立规模适度的巡查保洁队伍,实现河湖巡查养护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河湖库渠保洁综合治理和管护能力。

      三要进一步巩固深化河湖清四乱成果。要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回头看,对问题再排查、再检查,防止“四乱”问题反弹,重点解决好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建立“清四乱”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水务、检察、公安联动机制,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加大巡查检查,充分利用西安河长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治理河湖“四乱”问题,不断提升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水平。

      四要进一步抓好示范河湖创建活动。要继续严密组织,认真筹划,充分挖掘西安市辖区各个河湖潜力,把河湖特色和风貌展示出来,做到一河一景色、一湖一风情,加大示范河湖创建工作,确保示范河湖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推广性。要注重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拟创建示范河湖进行宣传报道,让老百姓了解河长湖长制,了解每条河流、每个湖泊,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示范河湖创建。

      五要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制考核问责。健全完善河长湖长制推进工作考核问责机制,严格执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层层传导压力,围绕河湖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问题清单、督导督办、明察暗访、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要对中省暗访发现、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中的乱为、慢为、不为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实施追责。

      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门户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以及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江河湖库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推广各地河长湖长制、河湖管理的新经验和好做法,宣传河湖管护先进事迹,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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