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公路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公路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两部门之间合作,加大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力度,促进公路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公路建设双赢。
通知要求,各公路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工作,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扰动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加强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及时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和方案实施情况,做到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通知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联动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建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合力,推动水土保持方案的全面落实,保障并实现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和谐持续发展。